各会计师事务所、资产评估机构,在京各研究机构及大专院校,协会各专门(专业)委员会及秘书处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充分发挥社会及行业专家力量,加强对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,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288365com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》(京会协(2016)59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现向关心和支持注册会计师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在京研究机构、大专院校,及我会团体会员、专门(专业)委员会和秘书处公开征集并资助课题研究项目。现将2018年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管理
为保证课题顺利实施,达到预期效果,课题研究项目以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。我会负责组织管理。课题研究工作将严格遵守《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二、申报对象
1.由符合条件的课题负责人组建研究团队,书面提交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,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后,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我会签订委托课题研究协议书。
2.每项课题应由4人以上组成的课题组承担,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。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知识和先期研究成果;课题组成员由课题负责人推荐,应注意吸收具备一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参与。
3.在本次受理期间,申报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。
三、委托期限
2018年课题研究项目的委托期限为一年,自发布立项通知日起计算。
四、研究经费
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要求对通过评审的课题研究项目分期拨付研究经费。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,特别重大项目及成果另行商定。
五、课题研究项目内容
重点支持事关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重大发展战略,以及专业技术领域的研究,突出前瞻性、创新性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。课题研究项目按以上要求自定申报。
六、申报要求
(一)申请
凡参加本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课题负责人,应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书面文件一式7份报送到我会宣传部(506室),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bicpaxc@163.com。课题研究立项申请书务必在2018年6月20日之前报送。
(二)审批
我会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研究项目进行匿名评审。立项申请评审通过后,向课题负责人发出课题研究立项通知。
(三)跟踪管理
1.对课题研究项目实行跟踪管理,组织中期和结题评审。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通过评审的将予以终止、撤销,并依照《管理办法》追究项目所在单位经济责任。
2.拨付的课题研究经费应专款专用,任何单位、个人无权截留、挪用,并接受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及我会宣传部、财务部的监督。
3.课题研究成果归我会所有并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成果转化,课题项目所在单位及其个人享有出版研究报告、报刊等媒体宣传的署名权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88221050(马晓民)、88221071(李春玲)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06室288365com宣传部
邮政编码:100039
288365com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
2018年5月9日
288365com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.docx